- 注释:
(咏鸡,叹其当鸣而不鸣也。上六叙事,是案。末二归结,是断。德常标五,鸣必度三,此鸡之职也,今在殊方,听之则异,夜鸣失次矣,比晓能无惭乎?乃问之习俗,人情皆云如是,彼既不能司晨,亦但堪充疱已耳。当子半亭育之时,而巫峡漏声,早有司南之报,鸡鸣果安在哉?顾注将问俗二句,作借鸡警人,言人情无德无信,与鸡相似,而充庖则独用鸡乎?《社臆》谓刺巫峡之人可杀。皆非也。)
①《韩诗外传》:“夫鸡,头戴冠,文也。足传距,武也。见敌而斗,勇也。得食相呼,义也。鸣不失时,信也。鸡有五德,君犹沦而食之,其所由来近也。”
②《记》:“鸡初鸣”。《史·历书》:鸡三号,卒明。注:夜至鸡三鸣,始为正月一日。
③赵曰:失次,犹《三国志》言失旦之鸡也。蔡邕赋:“时牢落以失次。”胡夏客曰:《楚国语》有鸡次之典,此次字所本。
④《左传》:“充君之疱。”
⑤《列子》:“亭之毒之。”注:“化育之意。”刘孝标启:“一物之微,遂留亭育。”
⑥《韩非子》:先王立司南,以端朝夕。梁元帝诗:“刻漏铭司南。”按:司南,有四说。朱云:夔州在南,鸡司昏晓,今失其司晨之职,故曰“巫峡漏司南。”【顾注】鸡为火德之精,南方属火,故曰司南。【远注】指南车有南北定向,如鸡鸣有子午定候。《春秋说题词》:鸡为积阳,南方之象,阳出鸡鸣,以类感也。已上数说,皆指夔鸡漏失司晨,与殊方失次犯重,今从黄生注,直指晓漏开说,更有蕴藉。